微克,四天,性行,病征,白喉
提問: 鉛中毒如何診治
鉛中毒如何診治
医师解答: 診斷 急性中、重癥鉛中毒根據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多能作出診斷,但對慢性、微量鉛中毒病兒,簡易可行的檢查方法尚在探索之中,因此種病兒智力常有不同程度的落后,故目前已引起廣泛注意。 鉛中毒初期呈現消化道癥狀時,應與急性胃腸炎、病毒性肝炎等鑒別;有腹絞痛時須與急腹癥鑒別;發生腦病征象時應和腦炎、結核性腦膜炎、腦腫瘤及手足搐搦癥區別;遇有末梢神經炎癥狀和體征時,須和脊髓灰質炎及白喉性神經麻痹區別。 兒童鉛中毒的國際分級 主要依照血鉛水平:   Ⅰ、血鉛<100微克/升,相對安全(已有胚胎發育毒性,孕婦易流產);   Ⅱ、血鉛100~199微克/升,血紅素代謝受影響,神經傳導速度下降;   Ⅲ、血鉛200~499微克/升,鐵鋅鈣代謝受影響,出現缺鈣、缺鋅、血紅蛋白合成障礙,可有免疫力低下、學習困難、注意力不集中、智商水平下降或體格生長遲緩等癥狀;   Ⅳ、血鉛500~699微克/升,可出現性格多變、易激怒、多動癥、攻擊性行為、運動失調、視力和聽力下降、不明原因腹痛、貧血和心律失常等中毒癥狀;   Ⅴ、血鉛≥700微克/升,可導致腎功能損害、鉛性腦病(頭痛、驚厥、昏迷等)甚至死亡。 對于Ⅱ以下鉛中毒兒童,以健康教育,環境干預和特殊飲食調衡為主。 Ⅱ~Ⅲ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以國家認定驅鉛食品做驅鉛治療,才能使鉛中毒兒童盡快康復。 Ⅳ~Ⅴ應在于48小時內復查血鉛,如獲證實,應立即予以驅鉛治療,同時進行染鉛原因的追查與干預。 注:世界發達國家兒童血鉛<60微克/升為相對安全,國際血鉛診斷標準≥100微克/升為鉛中毒。 治療主要是進行排鉛治療,需在專科大夫指導下進行,此外就是一些支持治療。 對慢性鉛中毒主要采用驅鉛治療。目前有肯定效果的絡合劑驅鉛作用強弱情況:CaNa3DTPA>CaNa2EDTA>ZnNa3DTPA>Na2DMS、DMSA>811,具體用法如下: CaNa2EDTA或CaNa3DTPA l.Og,靜脈滴注或靜脈推注或肌肉注射,每日一次,連續三天停藥四天為一療程,一般三個療程即可。 Na2DMS l.Og,靜脈推注或肌肉注射,每日一次,連用三天停藥四天為一療程,一般三個療程即可。DMSA O.5g,口服,每日三次,連用三天停藥四天為一療程,一般用三個療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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