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血管,患者,水平,正常
提問: 非藥物治療
●患者性別:男●患者年齡:22您好:我七月份查出血壓高,無其他不適癥狀,多次檢查血壓最高在160/90,最低為140/70,基本為原發性有的醫生建議吃降壓藥,有的建議采用非藥物治療一段時間我體重75KG,身高175CM,略偏胖請問我可以先不吃藥,先降體重看看嗎?那要降到多少合適,時間多長,平時生活要注意什么
医师解答: 若飲食不能進行控制,建議服用藥物進行控制! 對于高血壓急癥病人應立即到醫院急診室進行急診治療,應盡快降壓,制止抽搐、防止嚴重并發癥,降壓水平并非降至正常水平為佳,而是先將血壓降至用藥前25~30%(150~160/100mmHg左右)為宜,維持數天后再將血壓降至正常水平。主要是由于一下子降壓過多,造成腦供血不足和腎血流下降,導致神志淡漠、甚至昏迷等腦血流低灌注臨床表現和腎功能不全。 高血壓是造成腦、心血管病發病率和死亡率高的主要危險因素之一。因此,控制高血壓的主要目的是在降低血壓使之趨于正常水平的同時,?ぐ釁鞴偈怪庥諢蜓踴河捎詬哐乖斐傻乃鷙Α=笛怪瘟瓢ǚ且┪鎦瘟坪鴕┪鎦瘟啤7且┪鎦瘟剖腔≈瘟疲詞箍加靡┪鎦瘟剖保脖匭爰岢址且┪鎦瘟頻吶浜戲嬌墑招АU獍跚嵋殉氐奶逯鼗蚍逝幀⒔溲獺⑾蘧啤⒖刂潑咳帳逞紊閎肓吭?克左右,注意平衡膳食、生活有規律、適當增加體力活動,保持心理平衡等。   治療藥物的選用,應根據治療對象的個體狀況,藥物的作用、代謝、不良反應和藥物相互作用,權衡利弊做出決擇。由于治療對象存在對藥物反應的個體差異,對其臨床狀況固可做出分析,但對療效和不良反應在用藥前頗難預料。因此,可先用一類藥物,如達到療效而不良反應少,可繼續應用;如療效不滿意,則改用另一類藥物或按合并用藥原則考慮加用另一類藥物;如出現不良反應而不能耐受,則改用其他類藥物。應用某一類藥物達到充分劑量之后,再考慮取舍問題。   1999年10月出版的“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中,推薦使用的臨床一線降壓藥物有6大類:即利尿劑、b-阻滯劑、鈣拮抗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受體阻滯劑和血管緊張素II受體(AT1)拮抗劑。各種藥物均有各自的優點及本身的局限性,臨床用藥時,應熟習各類藥物的優缺點,以及病人具體情況適當選用。例如利尿劑的降壓作用比較緩和,適用于輕中度高血壓特別老年人高血壓或心力衰竭的患者,但這類藥物可使痛風患者加重且可能影響血糖和血脂代謝。但利尿劑與其他降壓藥物合用時,常取得協同降壓療效,所以臨床上使用利尿劑降壓并不少見。又如新一類降壓藥物血管緊張素II受體(AT1)拮抗劑,是通過競爭性抑制血管緊張素II受體1達到降壓目的,經大型臨床試驗證實這類藥物具有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相當的降壓效果,但可避免后者引起的干咳不良作用。長期服用,改善高血壓癥狀,提高生活質量。但這類藥物也有個別患者服用后有不良反應如頭痛、頭昏等。AT1拮抗劑與其他類降壓藥物合作也可取得協同效果。   至于血壓水平控制到什么程度合適,我國的指南認為高血壓患者血壓應控制在140/90mmHg以下合適。對高血壓合并糖尿病的患者血壓應控制在130/85mmHg以下,對于老年高血壓患者血壓也應低于140/90mmHg以下。大型臨床試驗說明血壓是持續作用于人體重要器官的,因此,即使正常血壓者,血壓保持在本人可以耐受的低水平,比起正常血壓高水平者,其心腦血管合并癥也會明顯減少。因為要求更大程度地降低血壓,單降壓藥物常力不能及,聯合用藥則有協同和互補作用,每種藥物劑量也可相應減少避免發生藥物不良反應。最好聯合用藥時,品種不要過多,選用長效藥物,這當然還要根據“需要”和“可能”通盤考慮。某些復方降壓制劑在中國還在使用,也是根據中國國情而定的。   總之,高血壓在我國是慢性非傳染疾病中首先應高度重視的疾患,它造成的腦心等合并癥是我國國民死因中的首位。但如果在政府領導下開展社區防治,一定會使高血壓得到有效控制,使心腦血管病發病率、死亡率明顯下降,人民健康水平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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